摘 要:历来美国队赖以制胜的,无非防守端上步贴防、强大对球施压、造失误、快速攻防转换,或是就地的机遇战。希腊般的坚盾巨甲,美国人最厌。这届美国队比21世纪以来所有美国队都精擅快攻:防守篮板控制,基德人到中场,一眨眼间一次快攻得分绝非神话。
美国
关于美国的人员构成,谈论已属多余。名将不必介绍,各人心里有数。只说套路。以2007年美洲杯举例。历来美国队赖以制胜的,无非防守端上步贴防、强大对球施压、造失误、快速攻防转换,或是就地的机遇战。希腊般的坚盾巨甲,美国人最厌。这届美国队比21世纪以来所有美国队都精擅快攻:防守篮板控制,基德人到中场,一眨眼间一次快攻得分绝非神话。科比、勒布朗都是顶级的快下好手,美洲杯决赛甚至霍华德也偷下过若干次。
设若快攻不成,就地机遇战玩儿二人小组战,是美国的第二喜好。科朗格洛在队的影响之一:美国人在进攻时布阵颇有猛龙的V字之风。一般而言,或者北卡式四散,或者二人上线三人低位,总而言之,两翼是必然大幅度拉开的。
这是美国人的特点:FIBA对他们来说太逼仄了,空间必须越大越好。因此,他们很少涉及三人之间的配合。两翼射手拉开底角,弧顶两个人一记挡拆或一记GIVE GO就直接向内线冲刺而去。或者,在弧顶形成局部堆叠之后,急传翼侧空间宽大处,一对一或二对二。总而言之,美国人所有进攻的关键词都是“空间、速度、个人能力”。快攻,准快攻,局部快攻。十面埋伏没来之前,轻骑执行斩首行动。
对中国来说,问题是这样的:全速奔跑以阻遏其快攻?但一对一单打的话美国可以在三个以上的位置平欺中国队;由于基本确定8人打球,跑到下半场犯规和体能都足以让人惊心;中国队在翼侧防守已经有一定进步(易、王的步伐和姚明的威慑力),但美国人却偏爱上线突进。好比我练了铁头功,你却来砸我的屁股。
中国的机会在哪里?一个也许我们难以启齿的词:主场。美洲杯决赛,比分一度胶着时,德隆、科比们的贴身防守让阿根廷人空间骤窄,呼吸困难。但其间也伴随着德隆一次有争议的(至少阿根廷人痛心疾首)的造撞人犯规。美国队比世界上任何球队都在意身体接触,他们像巨人安泰离不开大地似的离不开身体接触:只有在直接对抗中他们才能获得无限力量。而身体接触,如你所知,许多时候全凭裁判的哨子决定。
两个NBA球员(加上王治郅则是三个)组成的内线,如果节奏得当,有可能在大部分时间里保持球队不被击溃的基础。如果执意收缩,赌美国人当天远射集体哑火,至少可以让美国失却进攻所需的空间。如果判罚尺度可以多少弥补身体对抗和速度的劣势,那么也许在外围还可以获得一些机会。要赢下一场比赛是有可能的,只是,如你所见,需要的条件实在太多,而大多数概率并不那么高。乘到最后,就会变成一桩小概率事件。
闲说一句半题外话:
周三去上海体育台录一个叫“强强三人行”的节目时,邻座的某记者道:“我觉得,中国最有可能战胜的对手……就是美国。”理由?他复述了这么个例子:斯坦科维奇杯上一分败给安哥拉后,姚明问了句大概是“为什么最后没暂停”。然后恍然:“噢,我打NBA太多给打忘了。”最后该老师总结:“美国和中国,大概是奥运会所有球队里最不符合FIBA规则的队伍。”